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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测试与录取方案

时间:2024-05-17 浏览量: 作者: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4〕49号)文件精神和《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2024年特长生招生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测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特长生报名对象。

二、测试注意事项

1.报到相关材料

1)学生基本信息表(初中学校教务处可以打印,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或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过期、临时身份证无效)。

(注:学生不带手机进校考试,家长不进校)

2.测试方式、地点与时间(注:具体测试方法见各附件,请关注各测试地点的具体报到及考场要求)

序号

项目

测试地点

报到时间

测试时间

测试方式

1

健美操

温州八高(5月25日)

8:30

9:00

详见附件健美操测试方案

2

男篮

温州八高(5月25日)

8:30

9:00

详见附件男篮测试方案

3

武术

温州八高(5月25日)

8:30

9:00

详见附件武术测试方案

4

乒乓球

温州二十一中(5月25日)

12:30

13:00

详见附件乒乓测试方案

5

田径

温州二十二中(5月25日)

8:00

8:30

详见附件田径测试方案

6

声乐

温州二外(5月25日)

8:00

8:30

详见附件声乐测试方案

7

朗诵

温州二外(5月25日)

8:00

8:30

详见附件朗诵测试方案

三、招生项目与计划

1.健美操:5人(预录取0-5人,备录取0-5人)。

2.男篮:7人(预录取0-7人,其中中锋1人,身高190cm及以上;前锋4人,身高180cm及以上;后卫2人,身高176cm及以上,特别优秀学生,身高酌情考虑。若以上招生名额未满,则按序从以下备选项目中补录:按照专项分数高低的顺序,中锋0-1人,前锋后卫0-2人)。

3.武术:4人(预录取0-4人,备录取0-2人)。

4.田径:7人(预录取0-7人,备录取0-5人)。

1)400米(女)2人(最低要求:1′03″00以内 )。

2)800米(女)1人(最低要求:2′26″00以内)。

3)110米栏(男)1人(最低要求:15″3以内)。

4)800米(男)1人(最低要求:2′03″00以内)。

5)跳高(女)0-1人(最低要求:1.53米以上)。

6)跳高(男)0-1人(最低要求:1.80米以上)。

7)400栏(男)0-1人(最低要求:1′00″00以内)。

8)女子铁饼(女)0-1人(最低要求:32米以上)。

(9)项目(5)(6)(7)达标的考生,按《田径运动员素质和形态标准》和《FMS测试评分》总分排序录取。

 

10)若以上招生名额未满,则根据下图评分标准+形体测试(70%专项成绩+30%形态分)计算总分进行补录。其中对拥有国家二级证书或专项测试成绩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者(男子100米11.1秒、200米23.0秒以内),可优先考虑;对跨栏学生未来不适合跨高中栏的考生,不予录取;最终录取按照同专项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的原则进行预录取、备录取。

附:专项成绩赋分表

项目

性别

成绩

分值

100米(手记)

200米(手记)

400米(手记)

800米

1500米

100

11.06

12.80

22.80

27.00

51.79

1:02.7

2:00.88

2:26.00

4:09.6

5:06

98

11.10

12.83

22.88

27.06

51.94

1:02.9

2:01.22

2:26.40

4:10.5

5:07

96

11.14

12.86

22.96

27.12

52.09

1:03.1

2:01.56

2:26.80

4:11.4

5:08

94

11.18

12.89

23.04

27.18

52.24

1:03.3

2:01.90

2:27.20

4:12.3

5:09

92

11.22

12.92

23.12

27.24

52.39

1:03.50

2.02.24

2:27.70

4:13.2

5:10

90

11.26

12.95

23.20

27.30

52.54

1:03.7

2.02.58

2:28.00

4:14.1

5:11

88

11.30

12.98

23.28

27.36

52.69

1:03.9

2.03.00

2:29.80

4:15.0

5:12

86

11.34

13.01

23.36

27.40

52.84

1:04.1

2.03.42

2:30.20

4:15.9

5:13

84

11.38

13.04

23.44

27.44

52.99

1:04.3

.2.03.85

2:30.60

4:16.8

5:14

82

11.42

13.07

23.52

27.48

53.14

1:04.5

2.04.28

2:31.00

4:17.7

5:15

80

11.46

13.10

23.60

27.50

53.25

1:04.7

2.04.28

2:31.40

4:18.6

5:16

 

项目

性别

成绩

分值

跳高

跳远

110/100m栏

铁饼

标枪

400米栏

100

1.84

1.55

6.50

5.15

15.00

15.30

35

35

58.50

98

6.45

5.13

15.08

15.38

34.5

34.5

58.75

96

1.83

1.54

6.40

5.11

15.16

15.46

34

34

59

94

6.35

5.09

15.24

15.54

33.5

33.5

59.25

92

1.82

1.53

6.30

5.07

15.30

15.62

33

33

59.50

90

5.05

15.36

15.70

32.5

32.5

59.75

88

1.81

1.52

6.25

5.03

15.42

15.78

32

32

1:00.00

86

15.48

15.86

1:00.25

84

1.79

1.51

6.20

5.01

15.54

15.94

31.5

31.5

1:00.50

82

15.60

16.02

1:00.75

80

1.78

1.50

6.15

4.99

15.66

16.10

31

31

1:01.00

(说明:本标准系结合近年来相关比赛成绩情况在原《田径单招考试评分标准》基础上修改)

11)形体测试参照《田径运动员素质和形态标准》和《FMS测试评分》给予赋分并折算成等级。评定等级A级(30-22.6分);B级(22.5-15.1分);C级(15-7.6分);D级(7.5-0分)。

5.乒乓球:3人(预录取0-3人,备录取0-3人)。

6.声乐:3人(预录取0-3人,备录取0-3人)。

7.朗诵(一男一女):2人(预录取0-2人、备录取0-2人)。

四、录取要求及办法

(一)录取要求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项成绩排在报考我校该项目总人数后50%的考生不予录取(田径除外)。

1.健美操:专项总分未达80分者不予录取。

2.男篮:专项总分未达75分者不予录取。

3.武术:专项总分未达75分者不予录取。

4. 田径:根据项目计划按序录取,专项总分未达80分者不予录取。

5. 乒乓球:专项总分未达75分者不予录取。

6. 声乐:专项总分未达75分者不予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声乐成绩、视唱练耳成绩择优录取)。

7.朗诵:专项总分未达75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 专业测试完成后,公示测试成绩排名,并在一周内完成预录取和备录取,预录取和备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三天。预录取或备取考生将和温州八高签订协议,在取得入学资格后保证参加专业培训和专业比赛。考生不得同时被2所及以上学校预录取或备录取,也不得被同一所学校2个及以上项目预录取或备录取,否则予以取消录取资格。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1)武术、健美操、田径、乒乓项目预录取和备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需达到2024年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录取。

    对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田径现场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武术专项测试成绩第一名等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校申请、报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成绩可在生源地最低控制线下90分内(含90分)照顾录取。

(2)男篮项目预录取和备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需达到2024年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录取。

男篮作为市特色发展项目,对现场测试排名我校前三名的考生,未达到二级运动水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其成绩可在生源地最低控制线下90分内(含90分)照顾录取。

对男篮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专项测试排名联合测试前三(联合测试考生数大于50人)的考生、团体获省前六名(主力队员)等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 200 分内(含200分)照顾录取;对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的,可酌情再下降分数录取。

3)声乐、朗诵项目预录取和备录取学生,中考成绩达2024年生源地最低控制控制线上50分及以上。

3. 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达5B及以上。

4. 健康要求

入围体育类项目的考生,学校将安排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发现不适宜参与剧烈运动的考生,或视力不合格(色盲、色弱等不能被高校体育专业录取的)的考生,不予以预录取或备取,未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预录取或备取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中考成绩公布后,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当天向我校课程建设处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从备取对象中按序录取。

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学籍手续,被录取者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各类招生。

六、相关说明

1.本方案由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制定,接受温州市教育局、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的全程监督。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温州市直普高特长生招生武术项目测试办法.doc

2024年温州市直普高特长生招生田径项目测试方案.doc

2024年温州市直普高特长生招生声乐项目测试方案.doc

2024年温州市直普高特长生招生乒乓球项目测试办法.docx

2024年温州市直普高特长生招生篮球(男子)测试方案.doc

2024年温州市直普高特长生招生健美操项目测试方案.doc

2024年温州市直普高特长生招生(朗诵、话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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